一、劳务企业信用缺失
建设部在2005年出台的138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中指出,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健全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而实际情况是,仅江苏省2008年在对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网络核查后,行业监管平台中共有企业13434家,核查达标企业为10054家,不达标企业791家,未申请核查企业2589家(其中新设立企业1476家),2009年有44家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限制市场准入,36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被诫勉谈话,依法撤回、注销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1531家目前建筑劳务市场信用缺失严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部分承包商为承揽工程,违背职业道德,借用他人资质,违法分包、转包,进行商业贿赂等;在施工过程中为节省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拖欠玉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企业之间相互拖欠债务形成恶性循环,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二、兰州劳务市场法律法规不完善
对市场的监管和控制,最重要的手段是立法,以法律的手段约束市场,保证市场的有序竞争。目前,我国针对建筑劳务市场的问题已经出台了较多的法律法规,但是仍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方面,由于相关法律颁布时没有细化到一定程度,导致相近的法律法规中模糊性的概念较多,容易被不良分包商钻空子另一方面,对于违反法律规范的建筑企业,除北京、浙江等个别省市外,未能形成有效的处罚制度,缺少必要的准入清出机制,导致部分承包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一个项目被处罚了可以转战另外一个项目。法律法规的完善才能使相关部门对建筑企业进行有效地监管,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健康的市场的必要条件.
三、劳务人员培训不系统
现阶段,我国建筑业的劳务员普遍素质较低,相应的培训系统严重滞后,在建筑行业日趋现代化的背景下,已经难以满足建筑劳动的需要。总体而言,我国的劳务人员培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培训机构数量太少,培训面覆盖范围极小。至今,全国仅建立了技能培训机构1236个,鉴定机构982个,全国累计培训建筑劳务人员395万人,对其中35.3万人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总持证率不到一线操作工人数的10%。
2.培训经费严重缺乏。由于我国在实行两层分离之后(管理层与劳务层);企业只保留少数管理型人才,绝大多数的现场实际操作由企业外部的劳务来承担,企业不承担劳务人员的培训义务,农民工既无经济能力也无实际动力参加技能培训,造成总体受训人数极少.
3.培训项目不够全面。泪目前我国对架子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做出了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但是对于普通工种如粉刷工、油漆玉等并无相关规定,也无相关培训。而这些工种在实际劳动中需求量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大,因而很有必要加强这类工种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