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环保工程:加强管理“绿名单”促进汽车行业绿色发展
工信部日前发布首批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的汽车车型名单,北汽福田、东风柳汽等19家企业的59款车型榜上有名。这对于引导我国汽车产业绿色生产,促进汽车产品绿色消费,提升我国汽车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着积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群众购车刚性需求旺盛,我国汽车保有量继续呈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15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72亿辆,位居全球第二。然而,由于发展阶段不同,长期以来我国对汽车有害物质的豁免标准整体较低,一些有害物质广泛应用于汽车钢材、玻璃、刹车片、电子器件、皮革、镀层等部件或材料中。这些有害物质在汽车生产、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环节,不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且也成为制约我国汽车产品走出去的“绿色壁垒”。
提升汽车产业绿色制造水平,是适应当前绿色消费需求、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事实上,早在十几年前,汽车发达国家和地区就已开始加强对汽车有害物质及其回收利用的管理。如欧盟实施强制准入性管理,要求汽车产品必须符合有害物质回收利用指令要求,方可进入市场,并实施严格的抽查评估措施加强监管。目前,欧盟汽车产品中铅的平均使用量减少90%以上,镉、六价铬、汞的含量基本趋于零,报废汽车可回收利用率在95%以上。美国基于《产品责任法》等环保类法律法规,形成事前自我认证与事后政府监督的管理模式,使汽车有害物质的回收再利用达到较高水平。日本则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促进汽车企业加强对有害物质的回收利用,5年前日本单车平均含铅量就已降至96克,粉碎残余物的循环利用率高达93.3%,相当于车辆回收利用率达99%。
“我国在汽车有害物质及其回收利用管理上,落后汽车发达国家和地区8至10年。”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表示,为加强汽车有害物质管理,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降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提升我国汽车产品国际竞争力,今年起我国开始对总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实施管理,“此次名单的发布,可以说是《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具体落实,有利于引导企业树立绿色设计理念,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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